皇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采购需求:2024年7月底前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文本编制并报省生态环境厅评审,2027年7月30日前完成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皇姑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成功之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履约地点: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